2020年高校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提醒

作者:日期:2020-09-01浏览:

各高等学校:

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 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浙教防控办函〔2020〕47 号),为进一步做好秋冬季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有序推进秋季学期开学复课,现就做好高校 2020 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提醒如下:

一、持续加强防疫工作主体责任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和教育部及教育厅防疫工作要求,强化“窗口意识”,坚决克服麻痹思想、厌战情绪、侥幸心理、松劲心态,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条件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。按照教育部发布的《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(更新版)》要求,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和秋季开学工作的组织领导,切实将属地责任、部门责任、学校责任、个人责任落实到位,不断完善组织体系、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,做到开学前有准备、返程中有秩序、开学后有纪律,确保秋季开学安全、平稳、有序。

二、科学制定秋季开学工作方案。根据常态化条件下疫情形势和秋季开学特点,科学制订秋季开学工作方案,采取新生、老生分批、分期、错峰报到,高教园区等高校集中的区域要加强校际之间的沟通协调,有序错峰开学。高校要加强与属地政府部门特别是公安、交通部门的沟通,尽力避免短时间内在同一区域出现人员大规模集聚和交通拥堵。特别是新生开学时,要避免接送人员、车辆大规模集聚。原则上接送新生车辆和家长等校外人员不进入校园,若必须进校需科学设计人流、车流路线。开学一周前,请各校主动与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对接和检查。

三、继续严格校园管控。继续守好学校“大门”,人员出入校门须实行严格登记制度、体温检测制度和亮码通行制度。校园暂不对外开放,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进校。完善师生请销假制度,返校后原则上学生非必需不离开所在城市、教师不离开浙江省域,学生离开所在城市和教师出省需向学校请假或报告。对国(境)外留学生继续按要求执行相关规定,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暂时不来校。加强师生员工传染病防控知识、卫生习惯的宣传与培训,倡导和培育健康的生活方式、作息方式,继续加强食堂错峰用餐管理,避免集中就餐,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。

四、合理制定教学计划。根据老生、新生的不同要求,合理制订新学期教育教学计划,积极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教学创新,加强一流课程建设,推进和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,着力建立完善线上线下教学转换机制。上好新生“开学第一课”,积极挖掘抗疫斗争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,加强课程思政建设。统筹安排理论教学、实习实训、社会实践等环节,保障教书育人质量。及早谋划毕业年级的毕业设计(论文)、毕业实习等,健全学业预警机制,灵活安排考试考核。

五、完善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。加强家校沟通,进一步全面摸排学生特别是新生的心理健康情况,关注重点人员,完善家校、家(庭)社(区)心理危机联动机制 ,及早预防和干预。


高教处

2020年9月1日